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我院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体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2、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录取计划人数时,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 3、按计划招生人数1:1.2比例提档,从提档考生中根据考分高低及综合条件,择优录取。 4、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其他条件相当,又不能全部录取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高低、综合素质高低、是否具有特长等条件综合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5、各专业外语语种详见计划说明,男女性别不限。 6、报考我校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其他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7、毕业后颁发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8、我院招生工作一直坚持“三公开”即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继续实行“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