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师范学院

上饶师范学院

  • 高校类型:
  • 高校隶属于: 江西省教育厅
  • 高校所在地:江西
  • 院士: 0人 博士点: 0个 硕士点: 0个
  • 上饶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学院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龋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1、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体育艺术)各专业录取,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统考要求,同时还要取得学院在生源省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合格证;在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生源省或生源不足录取考生时,承认生源省统考成绩。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体育艺术)和体育各专业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高招部门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龋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本科:男生身高低于168cm、女生身高低于158cm,专科:男生身高低于165cm、女生身高低于155cm者一般不予录取,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体育艺术)的考生,男生身高低于170cm,女生身高低于160cm者,一般不予录龋音乐、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跨专业调整。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本、专科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美术考生,执行艺术类各科目招生政策。2、外语专业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口试,口试成绩及格以上,或符合生源省招生部门政策规定。3、凡属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这四类考生及各种考试加分优惠政策按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或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部门有关录取政策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本科层次录取按教育部或生源省招生政策规定执行,学制五年,第一年在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就读。4、报考我院生源不足的省(市)、自治区,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完成当年计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计划,学院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市录龋调档比例按生源省规定执行,可大于1:1.2。5、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与非第一志愿在录取时有志愿分数级差,非第一志愿之间录取时无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据计划数录龋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遇第一志愿与非第一志愿考生同时投档时,优先安排第一志愿考生专业。7、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已投档或批复录取的考生申请退档,必须在规定时间(学院招生办工作人员按生源省招办规定所通知的时间)内由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经学院招生办批准后报生源省高招部门同意方可生效。8、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新生报到后所设招生专业录取考生不满25人,学院可将已录取学生先告知之后再调剂到同层次相应专业学习。9、录取期间,各生源省投档后,院招生办会及时通过考生电子档案上的联系电话与考生取得联系,征求对录取结果和专业安排的意见,考生接到电话后应及时或在1小时内答复,在规定时间内也可通过网络在学院招生热线退档系统答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放弃入学应按程序及时办理退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