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

长江师范学院

  • 高校类型:
  • 高校隶属于: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高校所在地:重庆
  • 院士: 0人 博士点: 0个 硕士点: 0个
  • 长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学校严格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进行录龋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则按志愿顺序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3.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龋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4.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时要参考相关单科成绩。5.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我校设有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自治区)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依据学校艺术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考生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