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重点学科
学校实施学科建设工程,坚持长远规划、主辅结合的原则,遵循“突出特色,做大做强法学学科;重点扶持,统筹法学外学科发展”的思路,系统构建特色学科体系。重点发展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理论法学等传统法学优势学科,积极拓展监狱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英语、日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其它学科。目前,学校学科建设已基本涵盖法学各二级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对法学学科的支撑作用日趋明显,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专业设置涉及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五个学科门类。有11门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4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1个专业被确定为教育部改革试点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