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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考核及培训安排已出炉 大学12月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公告

一:2019年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考核及培训安排已出炉

据广东自考了解,2019年法律专业(B030117、C030106)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及培训安排已经出炉,以下是相关事项的详细说明,希望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认真阅读。
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考核及培训安排已出炉 大学12月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公告

一、自考报名相关要求:

 

自考论文报名当日所需材料:

自考论文报名地址:第二文科楼717(办公电 话:020-85220185)

二、自考论文工作进程:

1 、报名:2018年12月17日-19日

2、分派指导老师:12月20日后,请登录本人的电子邮箱查收邮件,了解分派论文导师姓名以及导师的联系方式,同时要求在12月22日前主动联系导师。逾期没有联系导师的,视为放弃本次论文写作。

3、论文工作过程的咨询、联系方式:分派指导教师后,有关论文撰写、格式、提交方式等问题,请直接咨询指导教师。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一般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指导教师,每次发出后,必须通过*或短信等方式与导师确认是否收到。

4、提交论文初稿:2019年1月30日前交导师。2019年1月31日尚未提交论文初稿的,视为考生放弃论文写作。

5、提交论文正本:2019年3月30日前交导师。2019年3月31日未收到论文正本为自动放弃。

6、论文*:

相关论文资料请在教育学院官网自行下载。请使用A4规格复印纸打印、订书机装订(不得更改封面用纸及颜色)。

7、论文正本提交方式:直接送达第二文科楼导师的信箱或快件邮寄给导师(地址同上,收件人:导师姓名)。

三、论文答辩:答辩的具体通知请于2019年4月15日后登录本人的邮箱查阅答辩的具体通知。

四、未申请导师指导的自考毕业论文考生指引:

1、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结合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符合本科论文要求的论文正本一本;

2)论文撰写过程的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3)提供信誉度较高的正规高校或正规检测公司的《本科论文检测报告》(注意,一定是《本科论文检测报告》),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0%。

2、提交材料的日期: 2019年3月30日办公时间接收考生提交上述材料。

3、提交的论文及相关材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答辩;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答辩阶段,成绩为零。请在2019年4月15日后登录本人的邮箱查阅答辩的具体通知。

五、报名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论文写作或论文答辩不及格,费用不予退还。

以上是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相关说明,考生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二:大学2018年12月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公告


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考核及培训安排已出炉 大学12月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公告

据广东自考了解,2018年12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于2017年12月或2018年6月毕业(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上时间为准),且符合《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2018年12月已获网上初审毕业资格通过,并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网上学位申请时间:

三、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2017年12月、2018年6月毕业考生(往届生)

(1)登录相关网站进行网上预申请,按系统要求打印(手写签名),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需按要求粘贴照片);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毕业生登记表(背面有省市考办及主考院校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两面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已参加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并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办理学位申请手续时必须将学位外语成绩单原件提交审核(未领取成绩单的考生请前往大学考试中心处领取,咨询*:36207580)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准考证要求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准考证亦可用网上打印的《考生信息简表》代替,《考生信息简表》可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自行打印。

(6)提交近期彩色蓝底2寸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带粘性贴纸,免冠、蓝底,请注重仪容整洁端庄),其中2张粘贴到“学士学位申请表”的“相片粘贴处”,另外2张用铅笔背书本人的姓名、专业及身份证号码,用于学位证书*。

2、2018年12月申请毕业已获网上初审毕业资格考生(应届生)

(1)登录相关网站进行网上预申请,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需按要求粘贴照片);

(2)暂时先提交网上申请毕业时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张。待2019年上半年取得毕业证书后,须于领取毕业证书后一周内(周一到周三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背面有省市考办及主考院校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各一张送交自考审核(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原件不得快递,丢失后果自负),逾期不提交资料,不能安排进入论文审核及答辩环节。

(3)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已参加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并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办理学位申请手续时必须将学位外语成绩合格证原件提交审核(未领取成绩单的考生请前往大学考试中心处领取,咨询*:36207580)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准考证要求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准考证亦可用网上打印的《考生信息简表》代替,《考生信息简表》可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自行打印。

(5)提交近期彩色蓝底2寸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带粘性贴纸,免冠、蓝底,请注重仪容整洁端庄),其中2张粘贴到“学士学位申请表”的“相片粘贴处”,另外2张用铅笔背书本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用于学位证书*。

四、代办程序及要求

凡学位申请者本人因故不能在申请日亲自送交申请材料,而委托别人代办申请手续的考生,需由代办人出具学位申请人的委托函(需学位申请人亲笔签名)及学位申请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两身份证要求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凡本次申请学位的考生,须同时上传与上交纸质照片同底板的电子照片(学位数据上报国家学位办时使用)到学位申请系统。

六、申请费用:

学士学位论文指导费800元/生(申请当天刷卡,不收现金)

经论文审核符合答辩条件的考生交纳学士学位论文答辩费400元/生(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七、学位论文撰写辅导讲座: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12月23日下午14:00可参加论文撰写辅导讲座(地点:公开学院学术报告厅)。考生自行承担因未参加辅导而导致学位论文无法顺利完成所产生的后果。

八、论文选题范围、论文格式及要求论文封面等详见相关附件。

九、2019年1月中旬公布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论文撰写时间安排(具体以通知为准)

以上是大学2018年12月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的相关公告,如果考生有相关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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