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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湖北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

一:湖北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 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 )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hbea.edu.cn )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9年3月5日24时。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武汉市:027-85658321;宜昌市: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荆州市:0716-8102139;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天门市:0728-5342091;潜江市:0728-6233920;仙桃市:0728-3320662;随州市:0722-3590368,3590918;鄂州市:0711-3386085;神农架林区:0719-3336945;孝感市:0712-2327290;黄冈市:0713-8877088;黄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72086,8654349;恩施州:0718-8222066。 2.根据鄂自考[2018]1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省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须由原主考学校完成当年的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后方可注册新生,纳入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统一管理,新注册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武汉大学健康学院(*:027-68758908);新注册报考畜牧兽医(专科)、动物医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华中农业大学(*:027-87281378)。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相关过渡工作仍可咨询原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具体咨询*如下: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027-68758908;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027-51908810;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027-87281378;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027-85566398/85587561;中国市场协会委托:*管理,报考咨询*:027-68774517、87855505;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027-88382990;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027-84730297,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9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因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课改调整,分原计划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和新课改专业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表一至表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正版教材,严禁购*、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027-51867791。 七、考生报考须知 1.2019年4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2019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0-21日,10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慕课学习资源——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课程,慕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考生可根据需要登录该平台免费学习,在线学习网址: 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HIT-154005 。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原专业计划在2018年、2019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实行专业过渡。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专科、本科)汇总表详见附件1表七,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课改专业汇编目录详见附件1表八,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7.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8.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9.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升本)、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升本)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在籍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原已考课程过渡办法按照鄂自考[2017]2号过渡。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027-87156711,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 http://svt.whut.edu.cn 。 10.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专升本)、030109监所管理专业(专升本)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2.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网络助学平台,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027-6877837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27-88382019,湖北大学:027-88663575,武汉科技大学:027-51012402,武汉长江工商学院:15337295202、湖北科技培训学院:15727075756,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027-87379399,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027-87341112、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027-87753309、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027-59410050、湖北财经专修学院:027-87381286、黄冈师范学院:0713-867270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0719-8525235。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7.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 www.hbea.edu.cn )“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18.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www.hbea.edu.cn ;www.hbee.edu.cn。

二:2017年高校专业代码参考目录是什么啊


2017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湖北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

1、登录教育考试院网址查询。
2017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湖北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

2、参考《报考指南》或《招生计划》。

3.学校招生资料。

2017年高校专业代码参考目录汇总

01 哲学

0101 哲学类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宗教学

010104 伦理学

02 经济学

0201 经济学类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3 财政学

020104 金融学

020105 国民经济管理

020106 贸易经济

020107 保险

020109 金融工程

020110 税务

020111 信用管理

020112 网络经济学

020113 体育经济

020114 投资学

020115 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020116 海洋经济学

020117 国际文化贸易

020120 经济与金融

03 法学

0301 法学类

030101 法学

030103 知识产权

030120 监狱学

030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030201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30202 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党史

0303 社会学类

03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303 家政学

030304 人类学

030305 女性学

0304 政治学类

0304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402 国际政治

030403 外交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030405 国际文化交流

030406 国际政治经济学

030407 国际事务

0305 公安学类

030501 治安学

030502 侦查学

030503 边防管理

030504 火灾勘查

030505 禁毒学

030506 警犬技术

030507 犯罪侦查

030508 边防指挥

030509 消防指挥

030510 警卫学

030511 公安情报学

030512 犯罪学

030513 公安管理学

030514 涉外警务

04 教育学

0401 教育学类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学前教育

040103 特殊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

040105 小学教育

040106 艺术教育

040107 人文教育

040108 科学教育

040109 言语听觉科学

040110 华文教育

0402 体育学类

040201 体育教育

040202 运动训练

040203 社会体育

040204 运动人体科学

040205 民族传统体育

040206 运动康复与健康

040207 休闲体育

0403 其他类

040301 农艺教育

040302 园艺教育

040303 特用作物教育

040306 畜禽生产教育

040307 水产养殖教育

040308 应用生物教育

040311 农产品储运与加工教育

040312 农业经营管理教育

040313 机械*工艺教育

040314 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

040315 机电技术教育

040316 电气技术教育

040317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040318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040322 食品工艺教育

040328 建筑工程教育

040329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040330 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

040331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040332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040333 烹饪与营养教育

040334 财务会计教育

040335 文秘教育

040336 市场营销教育

040337 职业技术教育管理

05 文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对外汉语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

050106 中国语言文化

050107 应用语言学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梵语巴利语

050212 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加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莱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 豪萨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 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 保加利亚语

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罗马尼亚语

050231 葡萄牙语

050232 瑞典语

050233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

050234 土耳其语

050235 希腊语

050236 匈牙利语

050237 意大利语

050238 捷克语—斯洛伐克语

050239 泰米尔语

050240 普什图语

050241 世界语

050242 孟加拉语

050243 尼泊尔语

050245 荷兰语

050246 芬兰语

050247 乌克兰语

050248 韩国语

050249 商务英语

050250 塞尔维亚语

050251 克罗地亚语

050252 挪威语

050253 丹麦语

050254 冰岛语

050255 翻译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

050303 广告学

050304 编辑出版学

050305 传播学

050306 媒体创意

0504 艺术类

050401 音乐学

05040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3 音乐表演

050404 绘画

050405 雕塑

050406 美术学

050407 艺术设计学

050408 艺术设计

050409 舞蹈学

050410 舞蹈编导

050411 戏剧学

050412 表演

050413 导演

050414 戏剧影视文学

0504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050416 摄影

050417 录音艺术

050418 动画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050422 艺术学

050423 影视学

050424 广播影视编导

050425 书法学

050426 照明艺术

050427 会展艺术与技术

050428 音乐科技与艺术

050429 中国画

050430 公共艺术

06 历史学

0601 历史学类

060101 历史学

060102 世界历史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博物馆学

060105 民族学

060106 文物保护技术

07 理学

0701 数学类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3 数理基础科学

0702 物理学类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203 声学

070204 核物理

0703 化学类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 化学生物学

070304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4 生物科学类

070401 生物科学

070402 生物技术

070403 生物信息学

070404 生物信息技术

070405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070406 动植物检疫

070407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0408 医学信息学

070409 植物生物技术

070410 动物生物技术

070411 生物资源科学

070412 生物安全

0705 天文学类

070501 天文学

0706 地质学类

070601 地质学

070602 地球化学

0707 地理科学类

070701 地理科学

070702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070703 地理信息系统

070704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0708 地球物理学类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802 地球与空间科学

070803 空间科学与技术

0709 大气科学类

070901 大气科学

070902 应用气象学

0710 海洋科学类

071001 海洋科学

071002 海洋技术

071003 海洋管理

071004 军事海洋学

071005 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

0711 力学类

071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0712 电子信息科学类

07120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202 微电子学

071203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204 科技防卫

071205 信息安全

071206 信息科学技术

071207 光电子技术科学

0713 材料科学类

071301 材料物理

071302 材料化学

0714 环境科学类

071401 环境科学

071402 生态学

071403 资源环境科学

0715 心理学类

071501 心理学

071502 应用心理学

0716 统计学类

071601 统计学

0117 其他类

071701 系统理论

071702 系统科学与工程

08 工学

0801 地矿类

080101 采矿工程

080102 石油工程

080103 矿物加工工程

080104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0105 资源勘查与开发

080106 地质工程

080107 矿物资源工程

080108 煤及煤层气工程

080109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02 材料类

080201 冶金工程

080202 金属材料工程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2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2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206 复合材料与工程

080207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208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209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210 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

080211 稀土工程

080212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

080213 生物功能材料

080214 电子封装技术

0803 机械类

080301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0803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303 工业设计

08030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305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080306 车辆工程

080307 机械电子工程

0803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309 *自动化与测控技术

080310 微机电系统工程

080311 *工程

080312 体育装备工程

0804 仪器仪表类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2 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

0805 能源动力类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080502 核工程与核技术

080503 工程物理

080504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080505 能源工程及自动化

080506 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

080507 风能与动力工程

080508 核技术

080509 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

080510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080511 核反应堆工程

0806 电气信息类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2 自动化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080604 通信工程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6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

080608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080609 信息工程

080611 软件工程

080612 影视艺术技术

080613 网络工程

080614 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

080615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616 光电信息工程

080617 广播电视工程

080618 电气信息工程

080619 计算机软件

080620 电力工程与管理

080621 微电子*工程

080622 假肢矫形工程

080623 数字媒体艺术

080624 医学信息工程

080625 信息物理工程

080626 医疗器械工程

080627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628 数字媒体技术

080629 医学影像工程

080630 真空电子技术

080631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080634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07 土建类

080701 建筑学

080702 城市规划

080703 土木工程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080705 给水排水工程

080706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0707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080708 景观建筑设计

080709 水务工程

080710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

08071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0712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080713 景观学

080714 风景园林

080724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808 水利类

080801 水利水电工程

0808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08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0804 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

080805 水资源与海洋工程

0809 测绘类

080901 测绘工程

0809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0903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0810 环境与安全类

081001 环境工程

081002 安全工程

081003 水质科学与技术

081004 灾害防治工程

081005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1006 环境监察

081007 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

0811 化工与制药类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2 制药工程

081103 化工与制药

081104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105 资源科学与工程

0812 交通运输类

081201 交通运输

081202 交通工程

081203 油气储运工程

081204 飞行技术

081205 航海技术

081206 轮机工程

081207 物流工程

081208 海事管理

081209 交通设备信息工程

081210 交通建设与装备

0813 海洋工程类

0813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4 轻工纺织食品类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1402 轻化工程

081403 包装工程

081404 印刷工程

081405 纺织工程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1407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1408 酿酒工程

081409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081410 轻工生物技术

081411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081412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081413 数字印刷

081414 植物资源工程

081415 粮食工程

081416 乳品工程

0815 航空航天类

081501 飞行器设计工程

081502 飞行器动力工程

081503 飞行器*工程

081504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81505 航空航天工程

081506 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

081507 航天运输与控制

081508 质量与可靠性工程

0816 武器类

081601 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

081602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1603 弹工程与爆炸技术

081604 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

081605 地面武器机动工程

081606 信息对抗技术

081607 武器系统与工程

0817 工程力学类

081701 工程力学

081702 工程结构分析

0818 生物工程类

081801 生物工程

0819 农业工程类

081901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8190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081903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081904 农业水利工程

081905 农业工程

081906 生物系统工程

0820 林业工程类

082001 森林工程

082002 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003 林产化工

0821 公安技术类

082101 刑事科学技术

082102 消防工程

082103 安全防范工程

082104 交通管理工程

082105 核生化消防

082106 公安视听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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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湖北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2017上海自考本科教材,自考本科报名时间2017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 关于上海自考你好同学: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选专业考的出即可,每个专业有对应主考院校。直接报名参加所报考专业科目进行考试,所有科目通过修够学分即毕业。 2落下科目可以下次补考或下次继续报考即可,可以熟读和多做题,按照科目代码购最新版书学习,考前认真复习。 3全靠自己那么可当地自考办【所报考省教育考试院:如上海就上海教育考试院 或地方自考官网:上海的可上“博益网”先查看】报名流程:自考报名选考科目——预订或*教材——拿到书,自己看书学习——按期参加考试——全部课程考出——申请毕业——拿到专科、本科学历。这样学习形式的自考的费用相对低廉的,报考自考每科几十元左右,加上教材费用。 4如果你想参加培训自己找有开设有你要考专业信得过的助学单位【如继续教育学院,民办学院,教育机构……】啥时间上课、不上课、地点、培训方式、费用贵各助学单位可能自己定价。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于1981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创立,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开考720个专业,包括专科、本科和独立本科段;考试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举行,课程考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安排,实行学分制。 近几年,相继开设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电子商务证书、商务管理证书和金融管理证书等多项社会化考试项目。 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而自学考试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储干培养计划措施之一。八十年代初,随着中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群众要求学习的愿望十分强烈,己有的高等教育形式均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在*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自考同时也是我国最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自考制度酝酿于20世纪70年代末,创建于20世纪80年代初,从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全国推广至今,已经走过了三十余年的历史。[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学生、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并选择各个地区的重点高校作为主考院校。全部成绩合格后由“教育考试院”和“有资质的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自考毕业/学位证书国家承认,自考毕业生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自考的含金量 自考学历得到二十多个国家的承认。在目前社会上,自考毕业证的含金量是除普通高考以外的学历教育中含金量公认的最高的一种学历证书。其证书受社会认可度最高,更多企业之所以青睐自考生是因为自考生自身所表现的特有的自学能力、理解能力,接受能力都比同类型成人学历毕业生要更胜一筹。自考证书的含金量还体现在自考的难度较大,更多的时候反映了毕业生的整体综合能力。 其主要任务,在国务院发布的《条例》第二条中有明确规定: ⒈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 ⒉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 ⒊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⒋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国家考试机构 全国考委: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长、专家、学者组成。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 地方考试机构 云南泛亚学院自考助学班(13张) 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省考办。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 全国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 《条例》第十一条、十三条、十四条中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开考承认学历的新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已有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 开考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和经费; 有符合本条例第一条规定的主考学校; 有专业考试计划; 有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 3考试办法编辑 《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一般为3—4年,本科一般为4—5年。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4.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6.入考场后按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就座,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号等栏目。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8.所有答题均答在答题卡上,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要求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笔或铅笔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9.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10.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11.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2.考试结束前要交卷出场的考生须先将答卷及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1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答卷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 14.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5.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的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县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违纪行为主要有: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自考作弊行为主要有: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4报考须知编辑 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专科学历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1、确定自己所在省市的报名时间。 2、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3、选择专业(各省市开设的专业不同,可参考各地自考中各省市的考试计划栏目,选择适合您的专业)。 4、选购教材由于自考教材变动较小,经常几年才更换教材,目前2012年公布的教材表为最新的。(另各省市会有部分教材科目微调,请密切关注自考平台门户网站的最新资讯)。 5考试时间编辑 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如下:各省时间可能有微调,如上海地区部分专业5月、11月也安排考试,建议考生考前咨询当地自考办。 1月自考 每年1月第二个星期六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每年1月第二个星期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六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每年7月第二个星期六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每年7月第二个星期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10月自考 每年10月第三个星期六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每年10月第三个星期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学历区别编辑 社会上有很多学历和非学历考试,例如: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等。作为成人教育成人高考、电大、远程教育也是我国教育体系的一部分,但在考试形式、学习形式、学习难度、适用的人群等方面与自考都存在很大的差别。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新的学历考试形式,是一个独立的教育考试体系,与成考不同。其特点是宽进严出,类似西方的教育形式。对于考生,一定要结合自己的情况,彻底了解各种考试之间的差异,才能避免被误导,学有所成。 自学考试与成考、网教等成人考试的区别: 1、自学考试是先学后考,要学完大学阶段的所有课程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才能毕业,“考”指的是大学每一门课程的毕业考试。 2、成考类考试类似高中入学,统一参加高中科目的入学考试后,即可入校学习。“考”指的是入学考试。 7申请学位编辑 自考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⒈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⒉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⒊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毕业论文要达到良好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申请学位程序 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2份,2寸免冠照片一张。 ⒉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⒊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⒋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不授予对象 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⒈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⒉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分者;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专科、本科学历层次。 每个专业由全国考委颁布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并组织编写或指定自学考试教材。 文凭种类有: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可申请学位。此外,不能全部通过的,可申请单科成绩合格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时条例》条例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相一致。”1981年国务院批准创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98年8月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发专、本科毕业证书。”自考本科是国家立法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是我国承认学历。其同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一样同属于我国高等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由主考院校同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盖有这两个部门的公章,可以在我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可以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考试、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可以出国留学,美国、英国、加拿大等近三十个国家均承认我国自考本科学历,甚至有些国家高校是允许我国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在考生今后的工作、升职、评级凭职称以及参加相关资格考试上都是一个有效的通行证。 8学历层次编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学历类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是指,所报考专业与一般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除特殊专业外,此类专业一般不设限制性的报考条件,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广东省含港澳人士)均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是指,所报考专业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此类专业可分为分段式本科和一体式本科(注:“分段式本科”和“一体式本科”的概念是笔者为方便读者阅读而自创的概念)。 1、分段式本科 分段式本科是指,将一体的本科专业根据自学考试的特点和需要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相当于全日制高校的“二二分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段衔接。 ①基础科段 基础科段是指,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四年制课程中一二年级所学专业课程单列而成的学历阶段。这类专业一般不设限制性的报考条件,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段是指,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四年制课程中三四年级所学专业课程单列而成的学历阶段。此类专业对报考者有条件限制,即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就读者才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一体式本科 一体式本科在自学考试领域很少见,现在只有浙江省、吉林省等极少数的省开考有此类专业。此类专业与分段式本科专业的主要区别就是,这类专业不分段,保持封闭的而完整的课程设置。除特殊专业外,此类专业一般不设限定性的报考条件。考生在经过完整的本科课程的学习,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超越专科阶段,直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独立本科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是为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而设置的一种在专科层次基础上又独立于专科层次的学历类型。大多数省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对于这类专业均实行与本科段专业相同的管理,也是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就读者才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举例:如果一个自考生是大专学历,那他只考本科,这个本科就是独立本科,因为是独立的不是跟他专科一起学的。如果一个自考生专本一起考,那这个本科就是本科段。本科和独立本科考的课程完全一样。 9前途出路 自考学历教育规模稳中有升,非学历教育规模快速发展。 2004年,全国自学考试学历教育部分共有1235万人次报考,比2003年的1156万人次有所回升,增幅约为7%,报考人数回升的省市有天津、江苏、河北、江西等。全国统一开设的非学历证书考试项目报考规模达400多万人次,其中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增长27%,英语等级考试(PETS)增长51%。 自考的继续教育性质凸显,高中毕业生、专科生成为生源主体。 从考生的构成分析,高中毕业生和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规模继续扩大,全年共计642万人次,占到考生总数的52%;成为自学考试生源的主体。此外,在职考生的人数也在不断增长,说明继续学习有着巨大的社会需求,自学考试灵活、开放的特点符合社会需要。 本科教育需求旺盛,专科教育略有下降。 2004年四次学历教育考试,本科报考为683万人次,比2003年的570万人次增长20%,保持了旺盛增长的势头,专科为552万人次,比2003年的586万人次略有下降,这种状况与考生的成分构成基本一致。 专业设置更加体现针对性,向多品种小规模方向发展。 2004年共颁布全国统一的考试计划9个,是2001年以来最多的一年。共受理25个省上报的专业考试计划398个,其中本科专业247个,占62.1%。在上报的专业考试计划中,新设置专业132个,占33.2%。 《条例》中对毕业生的使用及待遇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自考专升本 ⒈报考自学考试的本科段,应往届专科生可以直接报名专升本,高自考专升本自学考试中的一种学制,最后的毕业证全部是由自考委和主考院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 自考本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已取得学位,只要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就能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自考生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之前,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 自考生专科毕业报考研究生,须在获得大专毕业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生同等学历,并符合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其他要求。 全球有三十多个国家承认我国自考文凭,这种认可包括学历互认和学分互认,其04年不乏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日本、新西兰、新加坡这样的发达国家。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自考生可以选择留学。 更多最新关于自考的可参考百度百科: ?from_id=98014&type=syn&fromtitle= 自考&fr=aladdin 补充:所有科目通过修够学分即毕业。按照你补充图片来看:上面其它科目都是必考,当然要考必考哪怕不计学分也得完成。只有15-17是选考任选1-2门不低于7学分。 自考本科要看哪些书?自考本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 各科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选择的专业不同分为 1、文史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 3、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 课程分为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类。考试的科目因选择的专业方向不同而有所不同。 扩展资料: 自考的优势 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的优势显而易见,专科学历,无形之中将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当然,高学历并不必然能事业成功,许多没有学历的人一样创业很成功,但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越多,上升空间越大,发展速度越快。 2、工资定级 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照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如在苏州、上海、深圳等地外资企业或国内知名企业上班。 参考资料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有哪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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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世界史、生态学、统计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体工程、电脑科学与技术、应用经济学、法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物理学、数学、外国语言文学、教育学、政治学等。 这些都是可以考研的,当然你要是跨校考,基本都可以考

广西师范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的专业目录

2010年的还没有释出,不过年年差不多,可以看2009年的,上广西师大点选招生就业点硕士招生就可以看到。

广西师范大学自考招生怎么样啊?广西师范大学自考招生有哪些专业?

自考本科助学班”这个名称最开始出现于1998年,当时教育部鉴于尽管高校扩招,但仍有不少学生由于种种原因达不到高校录取分数线或达到自费线 而交不起昂贵的赞助费而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于是出台了一个规定, 即允许少数优秀的高等院校将一部分低于高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招到学校来 ,按照正规本科生一样进行培养,学生通过四年学习,如果各科考试及格, 同样发给其本科文凭,这种与正规本科生一样采取全日制培养的办学形式就 称之为:“全日制本科助学班”,简称“助学班”。即:利用主考高校的师 资力量、教学环境、办学条件、全日制规范化管理的办学形式。很多高考不理想的同学都可以通过参加自考本科班拿到本科证书! 自考助学班的毕业证书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广西师范大学”联合颁发,上面加盖“广西师范大学”的公章(不加“XX学院”字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公章,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达到要求者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同时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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