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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学科 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教材,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

一:江苏自学法律课程

江苏省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怎么安排从易到难的顺序来学习课程 你好,安排考试课程要难易搭配,这样自己学习时更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回也增强考试信心。首答先根据课程考试安排,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分开报考,一次最多报考四门,可以二门基础课程,两门专业课程,对于比较难的课程,可以放在最后报考,也可以两门容易的课程,加上一门比较难的课程。 最终不管难易都得考过才行,都需要努力学习的。 我是江苏自考法律本科专业的,自考院校是南京大学,有一些问题希望十分了解的朋友回答一下,非常感谢! 如果你专科是非法律专业的,是必须要加考的, 省内换市考试,保留之前的准考证即可,现在的成绩都是在网上查询的, 任意时间段都可以去当地的考试管理中心,也就是考办去申请本科段资格审查, 上面的图片中,法律专业的课程就是这样安排的, 必须修满学分才能毕业, 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在14年8月之前拿到毕业证书的,(顺利的话,你会在13年10月份考完所有课程,即刻,去申请14年3月的论文答辩,之后就可以申请毕业了,所以14年8月之前毕业证书可以拿到,) 学士学位必须是在申请毕业之后才能拿到的,当然,还必须通过学位外语考试, 申请毕业之后大概两个月到三个月就能拿到毕业证书, 看我写了这么多,把分给我吧,! 江苏南大自考本科法律专业(2030106)的学位课是哪几门啊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任选 一门 14 27016 日语◆ 14 27017 法语◆ 14 27018 俄语◆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30 合同法◆ 5 7 00167 劳动法 4 8 00249 国际私法 4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2 00227 公司法◆ 4 13 00258 保险法 3 带◆ 号的就是学位课啦~ 江苏自考法律专业全部科目有哪些 你可到我在网络的博客去看《自学考法律专业专科、本科的课程设置》。 我是江苏的,我想自考法学本科,需要学习哪些课程,以及对应的教材,越详细越好,谢谢 我查了一下,江苏自考本科没有法学专业,只有法律专业。 专业代码:2030106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30 合同法◆ 4 7 00167 劳动法 4 8 00249 国际私法 4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27 公司法◆ 4 13 00258 保险法 3 14 00169 房地产法 3 15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00233 税法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3 05678 金融法 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57 票据法 3 16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8学分 说明: 关于计划调整及替代关系请老考生查阅《专业考试计划简编》(08版)。 转自自 考 365 专业计划 江苏法律自学考试 可以来 //jszk.cn/Contents/Channel_113/2007/0524/3058/content_3058 拿到学历自证书可以参加司法考试的 江苏省自考法律的学位课程是哪些 你好 江苏省自考法律的学位课程是: 英语(二)、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公司法 江苏 自考本科法律 你好,江苏自考从09年12月起,就已经取消了法律专业的加考课程了,15门课程已经考完了回,答就可以申请论文了,答辩以后即可申请毕业。 另外4门是属于英语2的换考课程,你已经考了英语2,就不再需要再考其他课程。 江苏省自考法律本科专业,哪些科目是必考的 序 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课程 类别 考试 方式 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 ( 学分 ) 1 118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118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49 俄语 ( 二 ) 14 任 选 一 门 笔试 0244 日语 ( 二 ) 14 笔试 0359 英语 ( 二 ) 14 笔试 4 0094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5 0121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6 0127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7 045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8 0463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9 0474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0 0586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11 0588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2 0671 婚姻家庭法 4 必考 笔试 0095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笔试 13 14 15 0229 票据法 3 任 选 三 门 笔试 0445 保险法 3 笔试 0449 房地产法 3 笔试 0614 外国法制史 4 笔试 0627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笔试 16 4536 法律毕业论文 0 通过 实践 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 17 0209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18 0211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19 0320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 0333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宪法学(一) 21 055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法学基础理论 (7) 或法理学 ( 一 )(7) 注:1.报考条件: ① 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② 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 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 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 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 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 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 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 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 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 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 *** 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 江苏自考 法律专业的课程 学分 有谁有啊!! 不知道你说的是专科还是本科 以下分别是专科和本科的法律专业 专科法律 1030112 法律(专科段)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7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概论 4 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5677 法理学(一) 7 5 05679 宪法学(一) 4 6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7 00242 民法学 7 8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9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10 00245 刑法学 7 11 00247 国际法 6 12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3 00261 行政法学 5 学分合计 不少于66学分 本科法律 2030106 法律(本科段)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30 合同法◆ 4 7 00167 劳动法 4 8 00249 国际私法 4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27 公司法◆ 4 13 00258 保险法 3 14 00169 房地产法 3 15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00233 税法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3 05678 金融法 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57 票据法 3 20245 刑法学 加考课程 7 00242 民法学 7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6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8学分

二:江苏自考人力资源本科考哪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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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人力资源本科考哪些科目? 江苏自考本科人力资源管理考试科目:英语(二)、管理学原理、公共关系学、管理思想史、劳动关系与劳动法、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基础会计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工作分析、经济学、薪酬管理、社会学概论、行政管理学等,各院校考试科目设置可能存在差异,请以主考院校发布为准。 自考人力资源管理就业方向有哪些? 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培养学生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使其能在事业单位及*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及其咨询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岗位,从事招聘、人力资源开发、考核、薪酬管理、员工培训、办公室文秘等工作。毕业后主要在新能源、互联网、金融等行业工作。 自考有什么优势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三: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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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大专有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工商企业管理、学前教育、金融管理、汉语言文学等专业,自考专业基本上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类别,可以选择的专业非常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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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专升本类型

1、统招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考上后需要再读2年本科(全日制学习),属于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已纳入高招计划。其文凭的认可度在专升本中是最高的。自06年起,211、985工程院校已停止招收统招专升本,各省统招专升本招收比例严格控制在当年应届专科毕业生5%内,并纳入高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再收取8000元赞助费,实行和普通本科生平价费用。

2、自考专升本

自考专升本是自考性质的本科,即独立本科段。自考专升本一般称为专套本,因为其学习形式自由,报考时间和专业不受限制,文凭认可率相比后2者认可度要高,所以很受学生欢迎。

3、成考专升本

成考专升本即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考),参加国家统一的入学考试,考试通过比较容易,录取率高。成人高考分为专科阶段和专升本阶段,每年一次报考机会。

4、网络教育专升本

网络教育也是国家一种高等教育制度,其性质大体和成人高考差不多,也是需要入学考试,但区别是学校自己命题和阅卷,分春秋季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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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江苏自考的教材有哪些,江苏自考考试地点有哪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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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自考的教材有哪些,江苏自考考试地点有哪些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 江苏自考心理健康教育用的哪些教材?【教材名称】心理健康教育概论 【主编】伍新春 【出版社】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ISBN】7811161656 【版次】2006-10 【开本】787*1092 【字数】417千字 【页数】259 本书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路健康教育专业《05615心理健康教育概论》考试指定教材。 《心理健康教育概论》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的专业必修课程。经本课程的学习与考核,考生应达到全国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段)心理健康教育概论课程的结业水平。 本课程以心理健康教育为考察和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心理健康教育的对象、原则、任务和意义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和方法。具体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的概念与标准;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质与目标;心理健康教育的历史与现状;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的咨询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社会支持;心理健康教育的档案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本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联系紧密的课程。本课程与青少年心理卫生、心理咨询与辅导、团体心理咨询等课程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要求学生在本课程的学习中要有相应的知识积累。 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通过对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学习,了解心理健康教育的含义、性质、历史与发展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任务、途径、原则、过程、技术、方法、内容及管理等。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紧密联系实际和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的状况,充分认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知识和能力,为将来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本大纲对这门课程各部分的内容均有明确的指示,指出了具体的知识点和考核要求。其中凡要求“识记”的部分,均为本课程的概念与事实要点,学生应加以熟记;凡要求“领会”和“应用”的内容,均涉及与考核点相关的知识和理论原理,考生应熟练掌握。 第一篇基本原理 第一章心理健康的概念与标准 第一节心理健康的概念 第二节心理健康的标准 第二章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质与目标 第一节心理健康教育的涵义 第二节心理健康教育的功能与意义 第三节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原则 第三章心理健康教育的历史与现状 第一节西方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 第二节我国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 第四章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方法 第一节自我意识的教育与辅导 第二节人际关系的教育与辅导 第三节学习问题的教育与辅导 第四节生活问题的教育与辅导 第二篇实施途径 第五章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建设 第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涵义与特征 第二节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类型 第三节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内容与方法 第四节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设计 第六章心理健康教育的咨询辅导 第一节心理咨询的涵义与过程 第二节心理咨询的问题评估 第三节心理咨询的干预技术 第四节团体心理咨询 第七章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科渗透 第一节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科教学关系 第二节心理健康教育中学科渗透的实施 第三节心理健康教育中学科渗透的保障 第八章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实施 第一节心理健康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关系 第二节亲子沟通的态度与技巧 第三节鼓励与批评孩子的方法 第九章心理健康教育的社会支持 第一节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第二节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优化 第三节心理健康教育的预防网络 第三篇支持保障 第十章心理健康教育的档案的建立 第一节心理健康教育档案的涵义与价值 第二节心理健康教育档案的资料搜集 第三节心理健康教育档案的建立 第十一章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 第一节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机制 第二节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设立 第三节心理健康教育的绩效评估 第十二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 第一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职责与任务 第二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素质要求 第三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教育培养 第四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自我成长 江苏2010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专科)考试计划 主考学校:南京师范大学 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 10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 200002*理论概论3 30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 400010大学语文4 500031心理学4 605615心理健康教育概论4 70046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6 805616心理测量与评语6+2 905618青少年心理卫生6 1005619心理咨询与辅导6+2 1128660人格心理学6 1200469教育学原理6 1328793学习心理与辅导5 1429659家庭心事治疗5 谢谢你啊,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什么的,我还有好多问题想问您呢? 我不是你那个专业的,我是学新闻专业的,对我自己的专业还比较了解。你说有很多问题要问我,我怕我难以回答,可能还会误人子弟呢!!你要是我这个专业的,我肯定会留下我的联系方式的!!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07年10月份江苏自考《合同法》、《房地产法》指定教材?《合同法》2003年出版、《房地产法》1999年出版、是全国自考教材。 会计专业自考教材和统招教材一样么?会计专业自考教材和统招教材一样会计专业自考教材和统招教材,内容差不多,统招的深度要难一些,自考的略微简单点。1.自考相对来宽进严出,而国家统招的本科需要参加高考并且分数上线才能被录取~!2.自考本科要通过大约33门功课才能拿毕业证!统招生是在学校上学,得上课,有老师教学,统招生的试卷通常都是学校出卷,相对来说好考一些,;3.自考生是大都是自己边工作边自学,不用上课,没有老师教,自考的话基本上都是全国统一卷,比较难考. 请问江苏自考27008成本会计的教材和00056成本会计的教材是?不要考了,2017年全国取消会计证考试,建议你去准备会计初级职称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五: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教材,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教材,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 请问大自考法律本科的必修课目和选修科目有哪些,要最新的,希望有经验的人能回答,我江苏的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学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俄语(二) 日语(二) 英语(二)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知识产权法 法律文书写作 国际经济法概论 婚姻家庭法 公证与律师制度 外国法制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法律毕业论文 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 民事诉讼法学 宪法学 法学基础理论(7)或法理学(一)(7) 注:1.报考条件: ①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②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 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 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 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 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 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 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 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 南京大学法学自考,需要考哪些科目?江苏省法学专业自考科目如下: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 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 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0 300015英语(二)14.0 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0 500249国际私法4.0 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0 700230合同法5.0 800227公司法4.0 900167劳动法4.0 10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0 1100226知识产权法4.0 1205680婚姻家庭法3.0 13选修课 800263外国法制史4.0 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0 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0 05678金融法4.0 00233税法3.0 00257票据法3.0 00258保险法3.0 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0 00169房地产法3.0 1521005法律毕业论文 16加考课1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7.0 17加考课205679宪法学4.0 05677法理学7.0 00245刑法学7.0 00242民法学7.0 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 注:选修课i/n表示n选i;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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