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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自学考试新旧专业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部分自考专业名称、专...


教育部自学考试新旧专业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部分自考专业名称、专...

一: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部分自考专业名称、专...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主考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要求,我省将对部分自考专科专业的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调整涉及我省现行开考的部分专科专业,调整后的新旧专业名称对照情况详见《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二、自2023年上半年起,考生须按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报名考试。2023年上半年起申请相关专业毕业的考生将按照新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办理毕业证书。 三、各相关专业的课程考试计划此次不作调整,仍沿用原专业课程考试计划。 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序号新专业代码新专业名称原专业代码原专业名称1440301建筑工程技术540301建筑工程技术2440501工程造价540502工程造价3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4460701汽车*与试验技术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6510205大数据技术610203计算机信息管理7520201护理620201护理8530201金融服务与管理630201金融管理9530302大数据与会计630302会计10530601工商企业管理630601工商企业管理11530605市场营销630701市场营销12530701电子商务630801电子商务13550101艺术设计650101艺术设计14570102K学前教育670102K学前教育15570103K小学教育670103K小学教育16570116K心理健康教育670121K心理健康教育17580401法律事务680503法律事务18590206行政管理690206行政管理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二: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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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考办印发 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近日,教务老师从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获悉,结合我省实际,陕西省通过自考发放了《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 在新的考试专业对照表中,整合了部分类似专业,将部分专业名称调整为《专业清单》内的名称。 对照后,我省共有66个专业,其中专业水平34个,本科水平32个。 在新的专业考试计划公布之前,考生将按照旧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考试。 但从2019年起,考生必须用新的专业名称提交报考和毕业证书。 调整后的新旧专名比对情况请参考《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 系级 专业水平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三:广东省自学考试的专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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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https://www.eeagd.edu.cn/selfec/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从起,我省将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并停考部分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调整 (一)调整专业名称。本次调整参照教职成厅〔2018〕1号文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将我省现开考的部分专业名称调整规范为《专业清单》内的名称。调整后新旧专业名称对照情况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对照表》(附件1,以下简称《对照表》)。专业名称调整过渡期为: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考试计划。自1月1日起,按新专业名称执行专业考试计划,具体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简表》(附件2,其中,各专业的课程、考试大纲及教材未作调整)。 根据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精神,本次专业调整后,同一专业,因承担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任务的主考学校(以下简称专业建设主考学校)不同,其专业考试计划也有可能不同,考生在确定专业考试计划时必须同时选定专业和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其中,同一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同一专业有不同专业方向的,采用“专业课程组”的形式体现,考生必须同时选定专业、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和专业课程组。 (三)新生报名和考生报考。2018年10月31日后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的新生,使用新专业名称报名。考生报考课程时可根据附件2 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简表》进行选择。 (四)毕业申请。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专业名称调整过渡期内,在新旧专业名称中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结束后,统一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2018年10月31日后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新专业名称是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制订的。建议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尽量使用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二、关于专业停考 为优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结构,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决定从2018年11月起,停考《数控技术应用》等8个专业(附件3)。其中,《教育管理》(专科)和《数学教育》(本科)专业因无法调整为《专业清单》内的专业,故不作专业名称调整,考生仍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停考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笔试课程和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安排至2021年4月止,毕业手续办理至2021年6月30日截止。请考生根据每年公布的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稳妥推进。本次专业调整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各市自考委、各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部署,确保专业调整及时、过渡平稳、停考有序。 (二)加强宣传,做好引导。专业调整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各市自考委、各主考学校要做好新旧专业名称调整衔接过渡及停考专业的宣传解释工作,以各种方式及时通知考生。广东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也将适时发布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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