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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投档线 河南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河南省教育厅
本科
师范

河南科技大学2022录取分数线二本

2022年河南科技学院(第二批普尺搜通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理科 477 分、文科5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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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是位于河南省新乡市的一个公立二本学院。各省的最低投档线大约475左右,是一个不错的大学。

该学院的特色专业是“园艺”、“农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均是国家开设的特色专业。作为这个科技学院,工科专业的开设也是必不可少的,该学院开设的工学专业有很多,并且有很多的发展和研究前途。

根据网上了解到,截至2021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2176亩,校舍面积64万平方米,设有21个教学学院,67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1759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9177人。总体来说学校建设面积挺大扮好的。校内也有很多美丽的景色。据了解,该学院建校已有83年,是一个历史悠远的学校了,校内很多建筑也在不断的改进和整修。

说到这个学校,必不可少的就是在吃的方面是不陵仿历是符合来自中国各个地方的学子的胃口,该学院开设了六个餐厅,每一栋都有符合学生口味的窗口,也开设了民族餐厅,让远离家乡来这里求学的学子都能吃到家长的味道。

该学院也是各位高考生可以选择院校之一。祝愿各位考生能被所想院校录取。

二:河南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河南科技学院投档线 河南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高校“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依法、规范、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科技学院 第五条国标代码:10467 第六条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办学地点:本科(含中澳课程合作项目)办学地点在河南省新乡市,专科(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在河南省辉县市。 第十条历史沿革:学校始建于1949年,陪数前身是渊源于延安自然科学院生物系的北京农业大学长治分校和平原省立农业学校,历经平原农学院、百泉农业专科学校芦罩首、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时期。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南科技学院。 第十一条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2478亩,校舍面积62万平方米。建有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有省(部)级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国际合作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3个,河南省科技创新团队、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15个。省博士后研发基地和院士工作站3个。 第十二条学科专业:学校设19个教学学院,60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工学、农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职教师资专业建设点专业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5个,河南省特色专业、名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2个。河南省重点一级、二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涵盖3个类别15个领域。 第十三条师资力量:现有教职工16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25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75人,“双聘院士”6人,省级、校级特聘教授23人,教授130人,副教授427人;博士、硕士1030人。拥有国闷燃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全国模范教师等省级以上各类专家、优秀教师17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获得者45人。聘请中科院院士赵其国、盖钧镒、成卓敏,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改平、陈焕春、喻树迅、吴孔明、陈宗懋、程顺和等7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教授、客座教授。 第十四条教学成果: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战略,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01年以来,完成教育部教改项目8项、河南省教改项目70余项;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0余项。通过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达95%以上。2007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 第十五条科研水平:改革开放以来,完成国际合作项目、国家“863”、“97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攻关、转基因生物重大科技专项等科研课题2882项,获科技成果奖1407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国家发明专利多项。学校培育的小麦高产品种“百农3217”获国家发明二等奖;主持完成的“矮秆高产多抗广适小麦新品种矮抗58选育及应用”项目,2013年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实现了河南省高校在该奖项上零的突破。 第十六条开放办学:学校先后与德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美国、英国、荷兰、加拿大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与美国布瑞纳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韩国江原大学等开展了合作办学,常年聘有美、英等国的外籍专家任教。 第十七条主要荣誉: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教学改革先进单位、河南省教师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教师培训先进单位、河南省科技创新十佳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单位等50余项荣誉称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主任,主管招生、教学和财务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领导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九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分配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面向包括河南在内的全国23个省(区、市)招生,本科招生计划5100人(含中澳课程合作项目190人),专科招生计划1800人。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按时上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由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区、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十四条学校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招录取的政策规定。原则上同意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录取新生。 第二十五条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的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第二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省内招生的师范专业:音乐学、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投档。综合分=文化课成绩&pide;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pide;专业统考满分×100×0.5。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2.省内招生的非师范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3.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1)学校在江苏、山西、甘肃三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校考成绩。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生源省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2)学校在江西省招生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使用该省服装模特类专业统考成绩。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投档。综合分=文化课成绩&pide;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pide;专业统考满分×100×0.5。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第二十八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生源省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第二十九条专升本、对口本专科、普通专科、中澳课程合作项目录取规则 执行河南省相应投档政策。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第三十条保送生考核录取办法 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河南科技学院保送生招生考核选拔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三十一条普通本科二批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河南及其他省(区、市)投档政策(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级差”规则分配专业。 第三十二条对于体育类、艺术类最后一名并列分,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统考等科目先后顺序,逐一比较成绩高低并根据招生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对于对口类最后一名并列分,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等科目先后顺序,逐一比较成绩高低并根据招生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对于专升本最后一名并列分,按照英语、专业综合等科目先后顺序,逐一比较成绩高低并根据招生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第三十三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预留计划不超过教育厅下达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调节解决各招生省份之间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依规使用预留计划。 第三十四条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通过河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sxx.hist.edu.cn/ )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五条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 专科文史类:3300元/生·年,理工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5600元/生·年。 (说明:学校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课程合作项目招生专业的学费,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际批复为准。) 第三十六条学校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和学校奖学金。另外,还有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三十七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河南科技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学生,学校将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九条学校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联合实施的中澳课程合作项目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教育学、信息工程。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河南科技学院名义进行违规违法招生录取活动的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由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联系方式 工作部门: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邮政编码:453003 咨询*:0373-3040127(招生就业处) 监督*:0373-3040279(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 http://www.hist.edu.cn

三:河南科技学院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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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裤慎院投档比例是105%,120%。根据查询河南科技学院官网发布的2023年招生章程显示,2023年河南科技学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旦雀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模纯早内。河南科技学院是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单位、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

四:河南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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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科技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0467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和专科教育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地点:本科在河南省新乡市,专科在稿漏誉河南省辉县市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搜或(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组织开展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按照“严格执行政策、合理调整结构、突出特色优势、积极服务发展”的原则,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编报、调整工作通过“全国键段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学校将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本科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和落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关录取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 第五章 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河南省关于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本科(含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对口本科、专升本、普通专科、对口专科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除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在其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二)体育类本科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实施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三)艺术类本科、艺术类专科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实施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 第十九条 “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是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若同意专业调剂,则在对所有进档考生检索完毕后,将其调剂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对于并列分的处理办法,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则按照下列规则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普通本科(含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普通专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对口本科、对口专科:依次按语文(中职类为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升本:依次按外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育本科、艺术本科、艺术专科:依次按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开设的公共必修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接收保送生,制订专门简章对具备保送资格的报名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港澳台侨生按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及学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校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 (一)本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专业分别为4800元/生•年;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分别为5500元/生•年。 其他专业 文科类:4400元/生•年 理工类:5000元/生•年 艺术类:8000元/生•年 (二)专科 文科类:3700元/生•年 理工类:4200元/生•年 艺术类:6000元/生•年 (三)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我校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合作举办的教育学、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信息工程专业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学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暂按18000元/生•年公布,入校后按实际审批标准执行。 以上所有专业住宿费标准为:新乡校区600-800元/生•年,辉县校区4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有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七条 被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将依据有关政策要求予以相应处理。 第二十九条 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河南科技学院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0373-3040127(招生就业处) 监督*:0373-3040279(纪检监察部门) 学校网址: http://www.hist.edu.cn 招生信息网: http://zsxx.his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HISTZS

五:河南科技学院的专科专业分数线是多少

1、河南科技学院2015年录取分数线预计会在8月下旬全国各省份录取结束后陆续公布。 2、2015年高考录取工作从7月初开始,高考录取要按照批次闷歼友顺序依次进行,首先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最后高职高专批。高考录取结果会随着每个批次的录取结束随时公布,考生随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报考批次录取时间到当地的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结果。投档分数及录取分数线会在投档及录取结束后公布。 3、录取结果公布后,被录取考生要时刻保持预留*的畅通,录取通蚂槐知书会陆续发放到考生手中。高考每个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教育考试院会公改基布缺额学校征集计划,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或降分征集志愿,报考没有招够人数的缺额学校。准确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考试院官网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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