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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自学考试专业 湖北省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 百度...


宜昌自学考试专业 湖北省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 百度...

一:自学考试:2012年10月湖北省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以后的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0—25日。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安排补报名,补报名时间见各地自考办通知。 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地点及手续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系统委托开考的专业由系统委托部门组织报名,考生到系统委托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系统委托开考专业:(1)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的基础科段—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养殖、种植、农村社会化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中国市场协会委托:*管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 (2)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的本科段—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省公安厅委托:公安管理、刑事侦察;省统计局委托:经济学、调查与分析;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中国市场协会委托:*管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 2.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湖北省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3.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的本科段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的毕业生报名, 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请广大考生报名前向所报专业的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有关加考政策问题。 4.考生每报考1门课程,交纳考试费30元,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还应交纳考试补助费18元。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2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二、表三。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根据教考试办函[2011]5号文件的规定,从2012年1月考试开始,统考的考试时间调整为:上午9:00开始考试,11:30结束;下午14:30开始考试,17:00结束。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统一布置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自考办组织,考点设在市、州*所在地和经批准的县市*所在地。 五、有关说明 1.按全国考办要求,自2008年10月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调整后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和“*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鄂考委办[2007]20号文件。 2.从2008年 10月起,省电大委托的“应用文科”专科专业并入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电信局委托的“通信技术”专科专业和“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农业厅委托的“高效农业”和“农业推广”专科专业并入“农学”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农业推广”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农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开考的“公共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委托开考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开考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邮管局委托开考的“邮电管理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卫生厅委托开考的“卫生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畜牧局委托开考的“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专科专业并入“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专科专业,继续以系统委托形式开考。以上各专业课程衔接情况详见鄂考委办[2008]14号文件。 3.从2009年元月起,省公安厅委托的“刑事侦查”专科专业停考,该专业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4.从2009年元月起,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理财(独立本科段)、土木工程(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主考学校分别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专业代码分别为020177、080825。以上两个专业的详细专业考试计划见鄂考委办[2008]11号文件。 5.从2010年10月起,受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我省首次开考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是武汉大学,专科代码为020265,独立本科段代码为020282,专业考试计划见鄂考委[2010]3号文件。报名工作由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负责,咨询*:027-85791185。 6.从2011年10月起,受中国市场协会委托,我省首次开考*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是武汉大学,专科代码为020313,独立本科段代码为020314,专业考试计划见考委[2009]5号文件。报名工作由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市场协会武汉办事处) 负责,咨询*:027-68776355。 7.从2012年元月起,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我省首次开考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专科代码为020319,独立本科段代码为020320,专业考试计划见考委[2011]2号文件。报名工作由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办公室湖北办事处负责,027-86780881。 8.我省自学考试每年集中四次时间报名。5月10—20日报考当年7月份考试,6月10—25日报考当年10月份考试, 11月10—20日报考次年1月份考试,12月10—25日报考次年4月份考试。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补报名时间。 9.根据需要,2012年部分课程考试使用大纲和教材将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见当次《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使用情况表》,请有关部门做好现行使用教材大纲和新教材大纲衔接和供应工作。 10.面向社会开考的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和系统委托开考的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已于2008年10月份停考,以上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以上专业中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思想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旅游管理(专科)专业、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会计(专科)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11.凡符合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有关课程合格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考核。201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时间安排详见表一。 12.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理论考试合格者,持课程合格证书到各市、州自考办办理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实习(课程代码:00019)考核的报名手续(系统委托开考专业的武汉市考生到委托系统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考生到当地考办办理报名手续),2012年下半年上机实习考核报名时间见表一,考核定于2012年10月13、14日进行。 13.省自考办于2001年6月份开始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无纸化考试”,该考试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笔试(课程代码:00018)和上机实习考核(课程代码:00019)合二为一;凡参加“无纸化考试”合格者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笔试和上机实习。报名及考试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考生可随时报名,集中安排考试。 14.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时间为每年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或其委托的资格认证工作站报名。 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统计局报名,取得调查分析师(初级、中级、高级)证书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在自考调查与分析本科专业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名,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餐饮协会(湖北经济学院) 报名,餐饮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本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报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新华路36号),考生通过了中英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所规定的课程考试,由英国皇家采购与供应学会(英文缩写“CIPS”)颁发相应级别的CIPS证书(CIPS三级或四级证书),同时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考办)和中交协共同颁发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并与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中国*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的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地址:武汉大学工学部10号教学楼二楼教学办公室)报名。考生通过了中国*管理专业水平证书所规定的课程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考办)和中国市场学会共同颁发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经理助理、*经理、*总监),并与*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为准(教育部考试中心社会考试网: http://sk.neea.edu.cn/ ),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是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对接的“双证书”项目,全部证书课程均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中的专业核心课程,凡通过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免考相应专业核心课程,获得专业课程学分。考生可到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办公室在我省设立的学习服务中心报名,具体请查询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网站( www.kss*e.org.cn )。 15、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课程网络注册学习” 采取“网络+面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通过全国考办批准的远程交互式网络助学平台,为全体学习者提供由主考学校开发的优质课件资源,集教学、学习过程控制和学习效果评价于一体,实现线上学习与线下辅导的有机结合,对考生课程实施过程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评价方式,目前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有: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武汉电子专修学院,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有意接受“课程网络注册学习”助学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6、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文件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网址分别为: www.hbea.edu.cn ; www.hbee.edu.cn 。 六、考生须知 1.考生应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单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考试成绩由市、州、县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4.申请转(免)考的考生请于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持转(免)考登记表、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然后由各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集中办理转(免)考手续时间为每年3月16—31日、9月16—30日。 5.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相关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者请于每年5月26日—6月4日、11月26日—12月4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hbea.edu.cn )进行毕业生注册申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当地自考办的通知。 6.自学考试咨询工作由各地自考办和行业委托部门负责,也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询有关信息,网址为: www.hbea.edu.cn

二:湖北省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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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以后的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 报名时间:2009年6月10-25日。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省教育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9月10日。各地自考办可安排补报名,补报名时间见各地自考办通知。 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地点及手续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委托开考专业由系统和部门组织报名,考生到委托系统(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1)系统委托开考专业:(1)专科(含基础科段)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养殖、种植、农村社会化服务;省公安厅委托:刑事侦察(拟停考,不接受新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道路运输协会委托:物流管理。 (2)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省公安厅委托:公安管理、刑事侦察;省统计局委托:经济学、调查与分析;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道路运输协会委托:物流管理。 2.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湖北省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3.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专业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的毕业生报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 4.考生每报考1门课程,交纳考试费30元,委托开考专业(含自考——电大沟通专业)还应交纳考试补助费。报名及考试期间(包括往返天数)由所在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09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4、25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二、表三。 四、有关说明 1、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要求,从2009年7月考试开始,全部课程代码改为5位。调整办法为在现有的4位课程代码前加上“0”。 2、按全国考办要求2008年10月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调整后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和“*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鄂考委[2007]20号文件。 3. 从2008年 10月起,省电大委托的“应用文科”专科专业并入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电信局委托的“通信技术”专科和“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农业厅委托的“高效农业”和“农业推广”专科专业并入“农学”专科,面向社会开考,“农业推广”独立本科段并入“农学”独立本科段,面向社会开考;省人事厅委托开考的“公共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委托开考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信息产业厅委托开考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邮管局委托开考的“邮电管理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卫生厅委托开考的“卫生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畜牧局委托开考的“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专科专业并入“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专科,继续以系统委托形式开考。 4.我省自学考试每年集中四次时间报名。5月10-20日报考当年7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5月28日;6月10-25日报考当年10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9月10日;11月10-20日报考次年1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11月28日;12月10-25日报考次年4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3月10日。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补报名时间。 5.2009年有部分课程考试使用新编的大纲和教材,具体调整情况以当次《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使用情况》为准,请有关部门做好现行使用教材大纲和新教材大纲衔接和供应工作。 6.面向社会开考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和系统委托开考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将于2008年10月份停考,以上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以上专业中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思想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旅游管理(专科)专业、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会计(专科)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7.根据考委[1999]27号及考委[2000]8号文件规定,经与省信息产业厅协商,报考“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凡通过所规定8门课程的考试,可到省信息产业厅电子信息应用考试中心及其下设各教学站申请办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证书》。《计算机网络工程证书》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国家信息产业部联合签发,可以作为用人部门聘用及考核专业水平的重要依据。具体申请办法可向省信息产业厅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及其下设各教学站咨询。咨询*:027-88871678。 8.凡符合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有关课程合格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考核。2009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安排详见表一。2009年下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盘上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日。 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理论考试合格者,持课程合格证书到各市、州自考办办理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实习(课程代码:00019)考核的报名手续(系统委托开考专业的武汉市考生到委托系统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考生到当地考办办理报名手续),2009年下半年上机实习考核报名时间见表一,考核定于2009年10月17日进行。 10.省自考办于2001年6月份开始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无纸化考试”,该考试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笔试(代号00018)和上机实习考核(代号00019)合二为一;凡参加“无纸化考试”合格者可以免考该课程笔试和上机实习。报名及考试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考生可随时报名,集中安排考试。 11.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时间为每年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或其委托的资格认证工作站报名,详情请查阅网站: www.cmes.org 和 www.hbmes.org.cn 。 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取得调查分析师(初级、中级、高级)证书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在自考调查与分析本科专业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餐饮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本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12、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可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或湖北招生考试网站上查询,网址分别为: www.hbea.edu.cn ; www.hbksw.com 。 五、考生须知 1.考生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沟通专业举办学校,以下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单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考试成绩由市、州、县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4.申请转(免)考的考生请于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持转(免)考登记表、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然后由各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集中办理转(免)考手续时间为每年3月16-31日、9月16-30日。 5.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相关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者请于每年6月1日-5日、12月1日-5日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毕业申报手续,具体办理毕业申报手续的时间见当地自考办的通知。 6.自学考试咨询工作由各地自考办负责,也可在湖北自考信息网上或湖北省自考考务软件系统论坛上查询有关信息。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址为: www.hbea.edu.cn 。 附件: 1. 湖北09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安排 2. 湖北省09年10月自考(专、本)考试计划 3. 湖北09年10月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考试计划

三:宜昌自学考试自考专升本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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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学考试/自考专升本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是什么样的?(2022年最新) 湖北自考一年有两次考试,分别在上半年4月和下半年10月举行。湖北2022年10月份自考报名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5日,考试时间为10月21-23日。下面是赵老师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2022湖北自考专开本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起来看看吧! 随着今年秋季网络教育停招,会有大量的学员选择自考和成考,自考和成考的招生人数和考试难度相应都会减少和加大,想提升学历的同学,唯有尽早报名,提前抢占考位,做好复习,才能从容应考。以下是湖北自考本科的 报名考试时间及拿证流程,赵老师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对于考生我们可以提供 1、辅助性报考(从报名到拿证一站式服务,能让考生更多时间用来备考) 2、学习方式灵活,网上课程+线下面授+书本资料+考点总结(让考生能精准学习所要备考知识点) 3、开设助学班和相应助学群,群里辅导员专门辅导,同学互相交流探讨。 4、特色服务,赠送加分网课,让自考考试更加简单。(即60≤课程最终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X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X70%就看通过考试) ★自考本科报名入口 (1)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2)线下报名流程:携带身份证原件、大专毕业证原件、一寸、两寸蓝底登记照各4张及电子照(可现场拍摄),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报名。 自考专升本无论是线上报名还是到指定点报名,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完全一致的,而且,教学站点和院校官网的学费是一致的,所以,在费用一样,证书一样的前提下,为何不选择省时省力的报名形式呢! ★参加考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和考试用具,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1.打印座号通知单———报考结束后,考生需要在个人“信息中心”查看考试通知单,了解各科考试的具体地点。 2.参加考试———考试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最好从网上打印座号通知单,以免记错考场、座位号。考试时不要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需要注意: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不可提前交卷离场。 ★学位申请: 网上申请-照片采集-资格审核-领取证书-查询证书 3月-4月,9月-10月两次申请时间。规定时间内在官网的个人中心里申报缴费。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四:湖北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


宜昌自学考试专业 湖北省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 百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 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 )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hbea.edu.cn )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9年3月5日24时。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武汉市:027-85658321;宜昌市: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荆州市:0716-8102139;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天门市:0728-5342091;潜江市:0728-6233920;仙桃市:0728-3320662;随州市:0722-3590368,3590918;鄂州市:0711-3386085;神农架林区:0719-3336945;孝感市:0712-2327290;黄冈市:0713-8877088;黄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72086,8654349;恩施州:0718-8222066。 2.根据鄂自考[2018]1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省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须由原主考学校完成当年的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后方可注册新生,纳入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统一管理,新注册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武汉大学健康学院(*:027-68758908);新注册报考畜牧兽医(专科)、动物医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华中农业大学(*:027-87281378)。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相关过渡工作仍可咨询原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具体咨询*如下: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027-68758908;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027-51908810;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027-87281378;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027-85566398/85587561;中国市场协会委托:*管理,报考咨询*:027-68774517、87855505;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027-88382990;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027-84730297,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9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因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课改调整,分原计划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和新课改专业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表一至表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正版教材,严禁购*、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027-51867791。 七、考生报考须知 1.2019年4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2019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0-21日,10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慕课学习资源——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课程,慕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考生可根据需要登录该平台免费学习,在线学习网址: 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HIT-154005 。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原专业计划在2018年、2019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实行专业过渡。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专科、本科)汇总表详见附件1表七,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课改专业汇编目录详见附件1表八,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7.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8.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9.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升本)、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升本)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在籍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原已考课程过渡办法按照鄂自考[2017]2号过渡。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027-87156711,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 http://svt.whut.edu.cn 。 10.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专升本)、030109监所管理专业(专升本)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2.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网络助学平台,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027-6877837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27-88382019,湖北大学:027-88663575,武汉科技大学:027-51012402,武汉长江工商学院:15337295202、湖北科技培训学院:15727075756,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027-87379399,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027-87341112、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027-87753309、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027-59410050、湖北财经专修学院:027-87381286、黄冈师范学院:0713-867270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0719-8525235。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7.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 www.hbea.edu.cn )“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18.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www.hbea.edu.cn ;www.hbee.edu.cn。

五:2022年宜昌社会考生自学考试报名要求(宜昌自学考试...

2022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宜昌市考区社会考生报考指南 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 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身份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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