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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20年10月,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新起征点和税率。
继2020年10月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又出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办法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专项扣除费用是这次个税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减轻了个人税负,有利于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专项附加扣除项的设立,实际上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五险一金免税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再给居民个人增加了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
专项扣除的费用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征求意见稿规定:子女教育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继续教育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大病医疗高按照每年6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首套房贷款利息: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标准定额扣;赡养老人每年按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其中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年)。
可以说,这也是国家重视并支持成人继续教育的表现。想要提升学历的朋友可以抓住这个时机,既能拿到学历学位,又能减轻个人税负。
本文标题:个税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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