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百科 > 高考百科

广东音乐联考分数线怎么算

今天学历无忧小编整理了广东音乐联考分数线怎么算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一:本文目录一览:


广东音乐联考分数线怎么算

广东音乐联考分数线怎么算


广东音乐联考分数线怎么算 2020年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计算方式是术科成绩的60%乘以2.5加上文化课成绩的40%,以此得出总分。其中,音乐学专业的本科合格线设定为180分,而高职(专科)的合格线则为150分。音乐表演专业中的声乐本科合格线为185分,高职(专科)合格线同样为150分;器乐专业的本科合格线为173分,高职(专科)合格线也为150分。 与去年相比,音乐术科统考的本科合格线有所提高,但高职(专科)合格线保持不变。这种调整体现了对考生音乐专业素养要求的提升,同时也反映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对音乐专业教育质量的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音乐术科统考的合格线有所调整,但整体来看,音乐表演专业的合格线依旧较高。这要求考生不仅在专业技能上有所建树,还需要在文化课方面具备一定的基础。对于考生而言,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通过更加全面的准备,可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总的来说,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计算方式和合格线的设定旨在确保考生在音乐专业技能和文化知识两方面都达到一定的标准,以满足高等教育对于音乐人才的需求。

2022年广东艺考仍分为艺术统考和校考


广东音乐联考分数线怎么算

2022年广东艺考仍分为艺术统考和校考是怎么回事,具体情况是什么,我整理了相关信息,来看一下!

2022年广东艺考仍分为艺术统考和校考

艺术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

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校考。省统考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分为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五个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三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

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

美术艺考的注意事项

1、水粉画要干透

学生们在考色彩时,试卷如果没干透,很容易与别人的试卷粘连,这样画面就会被破坏,从而影响成绩。考生不妨准备一个小吹风机,画完画后及时吹干,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了。

2、后勤工作要跟上

艺考对考生的体力要求是很大的,考生尽量不要一个人参加考试,尤其是去外地考试的考生,提着那么重的画夹,到了考场后胳膊、手都酸了,会很影响画画的感觉。

3、审题一定要清楚

考生在画画之前,一定要看清题目要求,不要自作聪明。比如有的考试题目只要求你画苹果,你就不要再添个猕猴桃,否则有作弊之嫌。注意观察身边专业基础好的考生画面,并非抄袭,对自己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4、条形码要贴实

现在的艺考试卷,都是以条形码来判别考生的身份,条形码一旦失落,考生成绩就没了,所以考生一定要注意将试卷上的条形码是否贴实,防止失落影响成绩。

5、画画时想着要点

考生从一开始落笔,就要静下心来,想着平日里是怎样练习的,要在脑中回忆老师交代的要点,这样下笔时就比较有准头。画画要沉着冷静,切忌匆忙下笔,做到心静笔畅。

广东省音乐考试大纲


广东音乐联考分数线怎么算

广东省音乐考试大纲

艺考考生们在准备考试的过程中,了解所在省份的考试大纲,能够让考试准备更加充分,下面我辑为大家整理的是广东省音乐统考考试大纲,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下面一起看看吧!

广东省音乐考试大纲 篇1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术科统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主要考核或检测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音乐工作的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

乐理、视唱练耳、器乐、声乐。

器乐科目的应试乐器限定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等18种乐器。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成绩=(乐理得分×10%+视唱练耳得分×20% +器乐得分×35% + 声乐得分×35%)×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音乐术科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四、考试须知

(一)笔试

1、 考生应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2、 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答题,不得使用其他颜色字迹的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带)。

(二)面试

1、 考生必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

选择限定乐器以外的考生,不能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可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

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的限定乐器之外的考生必须参加音乐术科统考的其他科目(乐理、视唱练耳和声乐)的考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同上,总分满分为195分,本科资格线另行划定。

2、 所有考生均应在考试大纲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考试曲目,按现场电脑抽中的曲目演唱(奏),在器乐考试时还须按现场电脑抽中的指定演奏选段演奏,否则均视为放弃考试。

声乐和器乐的考试规定曲目、考试指定演奏选段及速度要求,打击乐加试内容,乐理、视唱练耳的题型示例等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以及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下载。

3、 考试前考生须按照要求在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如实填写考试抽签曲目的代码,曲目不得重复。具体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 考试时考生须向考场提供声乐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和器乐抽签曲目(包括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的曲谱。

5、 考官组由多名考官组成,考官组根据评分标准评定考生成绩。

6、 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现场调整演唱(奏)时间、抽考作品片段或加试考生基本功。

7、 所有面试项目将在考生与考官间设置布帘,考生与考官不得见面。

(三)其他

1、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 考试时,考生须凭“广东省2016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

3、 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4、 考场内禁止透露姓名、考号、抽签曲目等个人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及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5、 考试前,考试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及考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场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

五、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具体要求见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 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详见附录1)内选取3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 考试要求

(1)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

(2)考生必须按照现场电脑抽中的考试曲目演唱,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3)考生未按要求背谱演唱,将予以扣分处理。

(4)考试时一律采用由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考生须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

4、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嗓音条件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

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

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注:考生应符合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身高要求,并且五官端正。

(二)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器乐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生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18种,包括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

(2)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2首,其中钢琴考生为练习曲和奏鸣曲各1首,其他乐器考生为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考生须演奏考试指定演奏选段。

钢琴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2首练习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选取1首奏鸣曲作为考试曲目,曲目范围和考试指定演奏选段详见附录2。

钢琴以外的其他乐器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练习曲和乐曲各2首作为考试抽签曲目,曲目范围和考试指定演奏选段详见附录3。

(3)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并加试基本功。

可选择的组合有:

A、小军鼓与玛林巴;

B、小军鼓与爵士鼓

C、小军鼓与排鼓。加试内容详见附录4。

3、 考试要求

(1)考生演奏的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规定的最低速度要求(详见附录2、3),否则将予以扣分甚至终止考试。

(2)作品中标记的反复记号不需反复演奏,附录3中“考试指定演奏选段”一栏中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3)考生必须按照现场电脑抽中的考试曲目及选段演奏,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4)考生必须背谱演奏,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5)考生须自备考试抽签曲目(包括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曲谱。

(6)考生不可自带伴奏或伴奏CD。

(7)考场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ELS-01C)、小军鼓、马林巴、爵士鼓、排鼓、琴架。其他乐器(包括鼓棰等)考生自备。考生统一使用考场已提供的乐器和琴架。

4、 评分标准

器乐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2)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4)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

注: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广东省音乐考试大纲 篇2

音乐术科统考总分满分300分。

考试项目包括:

1. 必考项(占30%):视唱练耳和乐理

2. 主考项(占55%):声乐、钢琴或器乐

3. 副考项(占10%):钢琴或声乐

4. 加试项(占5%):器乐、钢琴或舞蹈

说明:

① 考生必须参加必考项、主考项和副考项的考试。

② 当主考项是声乐时,副考项应是钢琴,加试项为器乐或舞蹈。

③ 当主考项是钢琴时,副考项应是声乐,加试项为器乐或舞蹈。

④ 当主考项是器乐时,副考项应是声乐,加试项为钢琴或舞蹈。

成绩计算

必考项、主考项、副考项、加试项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总分 =(视唱练耳得分×20% + 乐理得分×10%+主考项得分×55% + 副考项得分×10% +加试项得分×5%)×3

评分标准

音乐术科统考具体要求见各项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考生要求

(一)笔试

1. 考生应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2. 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答题,不得使用其他颜色字迹的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带)。

(二)面试

1. 考试前考生须按照要求在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如实填写考试抽签曲目(钢琴考生填写抽签曲目的级别组),曲目不得重复。具体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 考试时考生须现场提供所有抽签曲目的曲谱(伴奏谱或乐谱),钢琴考生须自备所选车尔尼练习曲级别组的全部曲谱。

3. 考生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和演唱(奏)曲目,按照以下标准予以扣分处理。

(1)未按要求背谱演唱(奏),扣10分;

(2)声乐或钢琴考生未按现场抽中的曲目演唱(奏),扣20分;

(3)器乐考生未按现场抽中的练习曲或乐曲演奏,每首扣10分;

(4)未按规定数量提供考试抽签曲目曲谱(伴奏谱或乐谱),每缺一首扣10分。

4. 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唱(奏)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为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5. 考生由于紧张而忘谱,考官组可给予考生2次重复演唱(奏)的机会,超过2次仍无法完成演奏者,失去该曲的演奏资格。

6. 考生自行中断演奏,视为放弃考试。

(三)其他

1.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 考试时,考生须凭“广东省2010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

3. 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4. 考场内禁止透露姓名、考号、抽签曲目等个人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及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5. 舞蹈项目采用与考官面对面的形式进行,考生在考试时须穿练功服,不得穿演出服。其他面试的考试项目将在考生与考官间设置布帘,考生与考官不得见面。

6. 考试前,考试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及考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场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 考试目的

声乐是考生的主考项或副考项之一。

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以声乐为主考项或副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考试抽签曲目共三首,由考生提供,范围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

注:考试时一律采用由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考生不可自带伴奏及伴奏带。

3.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100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嗓音条件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

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

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注:① 考生应符合招生规定的身高要求,并且五官端正。

②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和演唱曲目,否则予以扣分处理。

(二)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钢琴是考生的主考项、副考项或加试项之一。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钢琴演奏水平、综合表现能力和生理条件。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以钢琴为主考项的考生现场弹奏两首作品,其中背谱弹奏奏鸣曲快板

乐章一首,曲目自选;视谱弹奏车尔尼练习曲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车尔尼练习曲的考试抽签曲目分两个级别组,考生根据自己的钢琴程度从中选择一个级别组。考试曲目从该级别组曲目中抽签决定。

两个级别组分别是:

第一组:车尔尼299练习曲第12、14、30首。

第二组:车尔尼740练习曲第11、17、21首。

(2)以钢琴为副考项或加试项的考生现场背谱弹奏一首作品。曲目自选,范围是奏鸣曲快板乐章、乐曲和练习曲。

注:考生弹奏练习曲的速度应接近原谱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弹奏。

3.评分标准

钢琴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

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4)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

注:① 考生必须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大指和小指能伸开八度。

②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演奏曲目,否则予以扣分处理。

(三)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器乐是考生的主考项或加试项之一。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1)以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两首,其中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考试抽签曲目共四首,其中练习曲和乐曲各二首,由考生提供。乐曲必须是中等程度以上的独奏曲或协奏曲,民族器乐的某些乐曲可视同为练习曲。

(2)以器乐为加试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3)乐器种类包括中西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打击乐器及手风琴等(竖笛、口琴、风琴、单排键电子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不列为考试项目)。

(4)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A.小军鼓与马林巴;B.小军鼓与爵士鼓;C.小军鼓与排鼓。

注:考生可自带伴奏。考场只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EL900M)、小军鼓、马林巴、爵士鼓,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3. 评分标准

器乐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4)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

注:

① 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②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和演奏曲目,否则予以扣分处理。

(四)舞蹈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舞蹈是考生的加试项之一。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身体条件、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节奏感以及表演水平。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

(2)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舞厅舞、街舞等不列为考试项目)。

注:考生需自备CD格式伴奏光盘。考试时如遇伴奏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改为无伴奏表演。

3.评分标准

舞蹈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

(2)表演连贯、完整。

(3)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

(4)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五)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是考生的`必考项。

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2.考试内容

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部分(约占75%)

1)听音选择题

音高限定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的调性范围内。

①音组:分解*及多音音组。*限定在原、转位的大三、小三、减三*及大小七、小小七*的范围内;多音音组含变化音。

②音阶: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③和声音程:自然音程内的单音程。

④*:原位与转位的大三、小三、减三*以及原位的大小七、小小七*。

⑤旋律:单声部。调式限定在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可带变化音)的范围内。节拍为单拍子或复拍子;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切分和三连音等。

2)听音填写题

调性限定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的范围内。

①单音:相邻音为单音程。

②和声音程连接:自然音程内的单音程及其性质。

③单个*:大三、小三、减三*的原位与转位及其性质;大小七、小小七*的原位及其性质。

④节奏:节拍为二拍子或三拍子,长度为4至8小节;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切分和三连音等。

⑤旋律:单声部(可带变化音)。节拍为单拍子或复拍子,长度为4至8小节;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切分和三连音等。

(2)面试部分(约占25%)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或简谱)。

范围: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含变化音;节拍为四二拍子、四三拍子和四四拍子;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

3.考试形式

(1)笔试部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1)听音选择题:根据播放的试题内容,选择出正确答案。每小题连续播放三遍。

2)听音填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要求写出其名称。

①单音 连续播放两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 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 每个分别播放三遍,第一遍前给出标准音。

④节奏 每条播放的遍数最少一遍,最多三遍。

⑤旋律 每条播放的遍数最少一遍,最多五遍。

(2)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视唱题由考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试卷结构和评分标准

(1)试卷结构

视唱练耳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部分满分75分,其中听音选择题约占30%,听音填写题约占70%。考试时间为35分钟。

面试部分满分25分(五线谱视唱满分为25分,简谱视唱满分为20分)。

(2)评分标准

笔试部分:要求用五线谱记谱,如用简谱记谱按实际得分的50%记分。

面试部分: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具体评分标准:

①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给分。

②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85%左右给分。

③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给分。

④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给分。

⑤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给分。

⑥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分。

5.题型示例

详见附录一。

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

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

(1)音律与记谱法(约占30%)

① 音与音高:音列、音级及其分组等。

②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③ 音符与谱表: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含简谱);谱表、谱号等。

④ 节奏节拍:各种节拍及其音值组合法。

⑤ 术语和标记:常用的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速度及力度标记、装饰音和术语等。

⑥ 译谱: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2)音程与*(约占25%)

①音程:原位及其转位的单音程、复音程;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不协和音程;等音程。

②*:原位及其转位的三*、七*;等*。

(3)调与调式(约占45%)

① 调式: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② 调的关系:关系大小调、同宫系统各调、同主音调和等音调。

③ 调式中的音程及*:自然大、小调式;和声大、小调式。

④ 调式变音与半音阶:调式变音;调式半音阶。

3.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100分,其中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各约占50%。考试时间120分钟。

4.题型示例

详见附录二。

;

以上,就是学历无忧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广东音乐联考分数线怎么算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TAG:
本文标题:广东音乐联考分数线怎么算
wap地址: https://m.xueli.cn/newsdetail/274754.html

与“广东音乐联考分数线怎么算”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