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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法律事务专业函授高中起点专科人才培养方案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本科
政法

西南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法律事务专业函授高中起点专科人才培养方案是根据法律事务专业的特点,结合我校函授教学具体实际而制定。本方案从2016级开始实施。
西南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法律事务专业函授高中起点专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具有大学专科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掌握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维护宪法和法律,具有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献身的精神。

2.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的基本内容,能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二、培养对象,学习形式及学制

主要培养政法部门在职干部和社会上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或准备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在职人员、从业人员及社会青年。

函授学习,学制2.5年。

三、教学要求

根据培养目标及其要求,结合函授教学特点,教学工作应注重学员对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紧密联系司法实践,培养、提高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具体情况见后附表)

2.5年共开设15门课程,总学时为1176学时,其中:

1.政治理论课2门(*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44学时,占总学时的12%;

2.文化基础课1门(语文),96学时,占总学时的8%;

3.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12门(法理学、宪法学、司法鉴定、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婚姻法与继承法、行政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司法文书),936学时,占总学时的80%。

五、教学安排与教学环节

各门课程的总学时、自学学时、面授学时按3:2:1比例安排,采取以自学为主,辅以必要的面授,面授采取每学期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

教学环节由自学、面授、辅导、作业、考试五个环节组成。

六、成绩考核与毕业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必须考核。考试一般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记分;考查采取闭卷笔试或其它方式进行,五级制计分。

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过考核成绩合格并经过思想政治鉴定符合要求,由学校颁发法律事务专业函授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西南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法律事务专业函授高中起点专科教学计划

序号

课 程 名 称

总学时

自学学时

面授学时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考核方式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72

48

24

24

考试

2

法理学

72

48

24

24

考试

3

大学语文

96

64

32

32

考试

4

*思想和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72

48

24

24

考试

5

宪法学

72

48

24

24

考试

6

刑法学

96

64

32

32

考试

7

司法鉴定

72

48

24

24

考查

8

刑事诉讼法学

72

48

24

24

考试

9

民法学

96

64

32

32

考试

10

民事诉讼法学

72

48

24

24

考试

11

婚姻家庭法

72

48

24

24

考试

12

经济法概论

96

64

32

32

考试

13

行政诉讼法学

72

48

24

24

考试

14

国际公法

72

48

24

24

考试

15

法律文书写作

72

48

24

24

考查

总 计

1176

784

392

80

80

80

80

72

西南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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