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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宁波自考免考办理通知


2018上半年宁波自考免考办理通知

5月11日00:00-20日24:00点击查看《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 )

5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16:30,到申请免考的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考办)提交材料

1. (现场申请考生点击下载并填写)(网上申请登记考生在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 (肄业生、退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一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页打印件)或(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4.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 ”字样的(需加盖公章;如为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档案,须加盖学校公章,二级学院的章是不被认可的)。

5.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考生只有在由于身份信息错误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申请登记时,才能采取方式。

1.免考手续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除上述需提交的材料外,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来现场办理。

2.免考手续回复:省教育考试院对上报的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考成绩总库;考生可在6月20日以后登录浙江教育教育网(网址www.zjzs.net)“网上查询”栏目,查询审批确认结果(未通过免考审批确认的课程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另行公布)。

3.除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

4.网上登记结束后,未网上登记考生,只能在下半年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现场提交材料手续。

5.《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要求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8门课程(含单独设置的实践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考生主修专业如有课程是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的非学历证书来认定学分的,考生在提交材料时须提交相应的课程合格证书或证明。

准考证首四位自考办时间地址联系*
0201市老三区5月17日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开明街89号87732721、87323004
0206北仑自考办5月17日北仑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幢413室教育局高招自考办公室86781938
0211镇海自考办5月17日镇海隧道北路555号镇海电大86371177
0225象山自考办5月17日象山教育园区内(丹阳路1249号)考试中心65722800、65737810
0226宁海自考办5月17日宁海县跃龙街道龙灯墙18号65560354
0227鄞州自考办5月17日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5号(西大门)88121261、88121127
0281余姚自考办5月17日余姚世南东路58号62719483
0282慈溪自考办5月17日慈溪市白沙街道文二路288号慈溪教育考试中心63919087、63919091
0283奉化自考办5月17日奉化市桥西岸路128号-3教育局内8893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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