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19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和精神,2019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
一、学校概况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批准设立、“双一流”建设高校-宁波大学举办、实施本科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浙江省首批独立学院,被教育部评为首批“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人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法学院、管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生命医学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等8个下属学院,5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医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名。
学校始终坚持"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以“怀虚涵育、修己立人”为院训,秉承锐意进取的“追日”精神,知行合一的“唯实”品质,着力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强和实践能力强的"两强"应用型本科人才。多年来,就业率、各类学科竞赛成果、英语专业四级一次性通过率等连续位居同类院校前茅,2018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奖列全国独立学院之首。
二、招生计划
院校代码:0094
2019年新增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具体招考类别、专业、计划如下表:
2017年录取情况
2. 各科满分均为 150 分。
3. 考试日期为 2019年4 月 14日;
上午( 9∶00~11∶30):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下午(14∶30~17∶00):英语。
4. 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 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 5 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
七、录取
1.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 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 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 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 院校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所在的高职高专院校于2019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院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本文标题:2019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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