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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21年10月自考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在考前14天前申领“苏康码”,并在参加考试前连续14天通过“苏康码”界面进行健康申报。(申领途径: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防疫专区”或搜索“苏康码”,进入“苏康码”服务;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获取“苏康码”。“苏康码”未事先申领需先申领,“苏康码”已逾期的需重新登记。)
扬州市2021年10月自考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二、考生应在考前一周提前申领“扬城扫码通”和“行程卡”(第一次使用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扬城扫码通”或在扬场所单位的专属二维码进入主页面,点击“个人出行登记”,授权*号,实名登记并完善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即可。“扬城扫码通”中有“行程卡”链接,考生第一次点击使用“行程卡”需*短信验证操作,再次使用直接勾选“统一并授权运营商查询本人在疫情期间14天内到访地信息”,点击查询即可。)

三、每场考试开始前,考生须事先报告本人健康状况,按要求如实填写《江苏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出示,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员。空白的《健康报告表》可从扬州教育考试院网站(jyj.yangzhou.gov.cn/jyksy/)下载打印。

四、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每场考试要至少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到达考点提前做好“扬城扫码通”扫码准备和“行程码”查询。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测量,“扬城扫码通”扫码留痕并出示“行程码”和《健康报告表》,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扬城扫码通”为绿码,“行程码”和《健康报告表》无异常且无疑似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或28天内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低风险地区来扬返扬考生,要提供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应立即报告所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将其闭环转运至集中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六、体温复检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异常症状考生,须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考前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间隔24小时)后方可参加考试。

七、有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接及次密接接触史人员,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如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扬城扫码通”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八、考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考生应从考试前14天起,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参加考试途中,要做好交通出行的防疫保护。考试当天,考生应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有序排队,相互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扎堆聚集聊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扬州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扬州教育在线”,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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