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

  • 高校类型:
  • 高校隶属于: 湖北省教育厅
  • 高校所在地:湖北
  • 院士: 0人 博士点: 0个 硕士点: 0个
  • 湖北经济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2、录取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符合我校投档条件的前提下,志愿优先,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高考总分偏低、不服从专业调剂及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在录取时,若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次以英语、数学、语文成绩作为参考成绩进行排名按计划择优录龋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但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调整招生计划到生源情况好的省份,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征集志愿考生。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与我校签定就读协议且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的批次线上考生,英语成绩要求达到150分制的80分。3、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艺术专业调档比例及名单由学校与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按双方规则共同协商确定。4、专业分配相同专业志愿考生成绩优先,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录龋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在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前提下,调剂到未额满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志愿为空时,视为考生认可我校当年有招生计划的任一专业,调剂到未额满专业。5、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级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将以加分、降分后的分数进行专业安排。6、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教学,改学英语。7、高考改革省份录取办法高考改革省份,我校按各省规定的普通高校录取最低标准执行。分专业录取时,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实际总分(语数外